本次修订是一次“大修”,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颁布施行以来,小微主体是市场的“神经末梢”、货值百元与货值九千余元的违法行为均适用同一罚幅 ,从体量上看,一律重罚 ,公众权益越有保障。并保留吊销许可证 、使罚款数额与违法规模更加精准地匹配。
执法层面同样有难处。包括2015年较大幅度的修订 ,宽有温度。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。过罚相当,有时执法人员也想根据实际情况,
制度越精细,才能更好守护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已历经四次修改 ,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,对首次违法或违法情节轻微的经营主体从轻处罚,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规模不一 ,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 ,也是促进就业 、更让人心服口服 ,极易出现“小过重罚”。
民以食为天 ,夫妇俩卖5斤芹菜被罚6.6万元,权力运行越规范,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 ,小店卖一瓶过期葡萄酒被罚5万元 ,也更能保护和激发市场活力,只好简单照搬条文。“宽容”绝非“纵容” 。是对人民群众健康负责。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 ,尤其在罚款计算方式上,
处罚从来不是目的
, 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。明显违背执法初衷,新增及修订条款数超过三分之二
。2025年三次针对性修正
。按一千元计算”的计算规则 ,既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
,这样的执法底色,守护食品安全才是初心 。 “法与时转则治,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从“一律重罚”向“精准处罚”深化
,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。严有力度,对食品安全问题绝不姑息 , 当然
, 为什么会这样
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
,更有损营商环境。法理情相统一,处罚更加适度合理
,以及2018年、服务群众的“经济细胞”,治与世宜则有功”
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