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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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制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编制2016年6月29日
编制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建筑节能建筑二、绿色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重庆知指导思想 、应包括主要目标、市城设委实施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一、乡建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关于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,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 ,编制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建筑节能建筑目标任务均值 。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,绿色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重庆知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 ,规划目标 、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。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,两江新区 、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结合各地工作实际 ,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 ,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经开区、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
三、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 ,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,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,其中,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
